1. 供應室人員應嚴格遵守質量控制管理制度,把好滅菌物品的清洗和滅菌的關卡。
2. 每個滅菌周期結束后,供應室人員應認真記錄消毒日期、鍋次、滅菌器型號、消毒責任人。所有滅菌物品種類,數量應有去向登記。
3. 嚴格執行監測制度,對每鍋次進行化學及物理監測,每月生物監測一次。應第一時間識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滅菌物品。
4. 一旦發現發出物品中化學監測不合格,必須立即按鍋次全部召回;生物監測不合格者,自上次生物監測合格以來的所有滅菌物品全部召回。并迅速查找原因,確認本次不合格的因素,重新處理,如已經使用應向相關上級部門匯報備案。
5. 若臨床使用同一時間處理的滅菌物品出現多個感染病例,提出疑問時,應立即召回自上次生物監測合格以來的所有滅菌物品, 查找原因,重新處理,再次進行相應監測及時追查滅菌失敗的原因,并上報上級領導。